有關AIG「倍安心」附加危疾保障之詳細承保危疾,請參考下表。
主要危疾 (3) |
1. 主要癌症 |
心臟相關疾病 (7) |
4. 其他嚴重的冠狀動脈疾病 |
末期疾病及器官疾病或衰竭 (6) |
11. 暴發性病毒性肝炎 |
神經系統相關疾病 (13) |
17. 昏迷 |
嚴重傷殘(6) |
30. 失明(永久喪失視力) |
其他危疾 (12) |
36. 不可復原的再生障礙性貧血 |
* 血管成形手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治療法:只賠償投保額的百分之十(10%),此項受保危疾亦將於本公司作出賠償後即時終止承保及其後之危疾保障的保額亦會相對遞減。
**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如在保單生效期內經專科醫生首次診斷患上SARS,本公司將根據投保額的百分之十(10%)或港幣20,000元(以較低者為準)作出賠償。倘其後發現該患上SARS的診斷為誤診,所有有關該誤診之已賠償金額須即時退還給本公司。有關危疾於賠償後將被終止承保及其後之危疾保障的保額亦會相對遞減。
*** 腦動脈瘤手術:只賠償投保額的百分之四十(40%),此項受保危疾亦將於本公司作出賠償後即時終止承保及其後之危疾保障的保額亦會相對遞減。